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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科技》 2004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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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工作职责浅析

蔡建斌   开通知网号
【摘要】: 《种子法》实施后,县级种子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广泛组织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普及种业知识,组织开展品种试验、示范,提出全县品种布局指导性意见,依法管理、规范种子市场,加强种子质量监测,开展品种保护,抓好种子管理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建立种子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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