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融入学校体育课的对策研究——以板鞋竞速项目为例
研究目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产物,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各个地区都有其独特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板鞋竞速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传统民俗活动之一,是一项集群众性、娱乐性、竞技性于一体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也是一项非常独特的健身娱乐活动,而学校教育作为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主要阵地,体育教育又作为学校教育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学校体育中融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不仅有利于丰富体育教学内容,使得体育教学内容变得多样化、灵活化,而且有利于促进体育教材的本土化和多元化。因此,本研究以学生为主体,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方向,以丰富体育教学内容和学生文化生活为目的,以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锻炼习惯为主要目标,探索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融入学校体育课程的可行性。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法,通过中国知网、档案馆、互联网等渠道来了解板鞋竞速运动的起源和特点,并结合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了解其发展现状,从而探索出板鞋竞速运动融入学校体育课的方法。2.逻辑分析法,分析板鞋竞速运动的多方面作用,包括增强体质、丰富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兴趣和团结协作的精神等。3.田野调查法,通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板鞋竞速运动和学校体育的实地调查,了解板鞋竞速运动在学校体育课程中开展的情况。研究内容:1.板鞋竞速运动难度适中,可以使学生腿部、臀部、肩部等身体多部位共同参与,能够有效地锻炼到学生各部位的肌肉力量和身体协调性,在练习过程中对于学生的心肺耐力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板鞋竞速具有较高的趣味性,学生在练习过程中能够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学、练、赛"的方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使体育课堂更好地达到育体、育智、育德、育心的功能。2.进行板鞋竞速运动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能力,板鞋竞速运动是一项对集体配合要求非常高的项目,目前开展的形式大多是三人板鞋,三人在跑动时需形同一人在跑动一样,三个人的动作也必须保持高度一致,这不仅要求动作技术和步幅节奏上保持一致,而且三人也需要在心理上产生一种高度的默契,这样才能又快又稳,因此,板鞋竞速运动对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有重要的作用。3.板鞋竞速运动对场地和器材的要求较低。在我国大城市及部分农村区域,特别是处于大城市主城区的学校,由于场地器材的限制而影响体育教学的开展,板鞋竞速在开展体育教学的过程中只需一片空旷平整的场地就可以进行练习,在部分农村区域还可自制板鞋竞速器材,减少场地器材对体育教学的限制,从而达到丰富体育教学内容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的作用。4.板鞋竞速运动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喜闻乐见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从第五届广西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为表演类项目,到第八届广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为正式的项目之一,再到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被列为14个正式比赛项目之一,至今板鞋竞速在全国各地已广泛开展,不仅在群众体育中深受喜爱,在竞技体育中也逐渐受到重视,而在学校体育中开展板鞋竞速运动不仅能够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作用。研究结论与建议:1.根据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对板鞋竞速运动器材进行改造,传统板鞋竞速为三人一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人数较多可将三人板鞋竞速器材改造为五人板鞋竞速,使得学生都能够参与其中,体验民族传统体育的乐趣。改造后的板鞋竞速器材不仅可以提高课堂练习密度和频率,而且更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2.在课程教学中加入安全教育,教授学生正确的运动技巧和保护措施。教师应预测学生在各个阶段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学生身高、体重、合作意愿、运动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组练习,同时,教师应在运动场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保护措施,确保学生在练习过程中的运动安全,降低学习过程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3.板鞋竞速因其趣味性较强、难度较小、具有一定的团队性、竞技性等特点,可将板鞋竞速加入体育课程教学中的游戏和竞赛部分,例如开展三人板鞋和五人板鞋竞赛、板鞋障碍赛、板鞋接力赛等游戏和比赛环节,促进学生的进一步掌握与提高,同时,也可将板鞋竞速加入学校运动会比赛项目之中,通过比赛,可以检验学生的技能水平,提高他们的竞技能力。4.将板鞋竞速纳入学校体育课的必修或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身体条件、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来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分阶段进行,从板鞋竞速的基础技能训练开始,逐步提高难度和竞技性,同时,教师要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确保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练习和掌握技能。5.板鞋竞速主要是锻炼学生的腿部肌肉力量、身体协调能力和心肺耐力,教师在进行长跑、短跑、投掷等教学设计时,可将板鞋竞速练习作为辅助练习,学生在练习时兴趣性强,不仅锻炼到了腿部肌肉力量、身体协调性和心肺耐力,这对于提高学生的长跑、短跑等各方面的运动成绩也具有一定的正向迁移作用。